聚变科学数据中心元数据政策(Metadata Policy)
草案
本文为数据中心项目组起草的草案,经依托机构审议、由聚变科学数据中心(筹)正式发布后方生效。发布前本文不约束任何用户、提供方或数据集。
总则 (General Provisions)
第一条(目的) 为保证数据中心数据集可发现、可引用、可互操作,规定元数据的内容、标识符、公开与收割,依据《聚变科学数据中心管理办法》制定本政策。
第二条(适用范围) 本政策适用于数据中心发布的全部数据集版本的元数据,包括描述元数据、管理元数据、分级字段与溯源记录。
第三条(技术规范) 元数据的字段定义、取值与映射规则由《聚变科学数据元数据规范》规定;本政策规定数据中心对元数据的承诺与要求。
元数据剖面 (Metadata Profile)
第四条(剖面) 数据中心以数据集元数据剖面 mcfdc-dataset/1 作为发布的最低要求。剖面的后续版本以新标识发布,已发布记录所依据的剖面版本必须 (MUST) 可查。
第五条(必填项) 每个数据集版本的元数据必须 (MUST) 至少包含:
- 标题、描述、发布日期与版本号;
- 创建者及其作者标识符(ORCID 或 CSTR 作者标识);
- 机器可读的许可(SPDX 标识符或 Creative Commons 许可 URI);
- 访问级别(见《聚变科学数据中心访问政策》)及数据级别(见《聚变科学数据分类分级指南》);
- 持久标识符与概念级标识符;
- 文件清单及每个文件的校验和;
- 数据来源与溯源说明。
第六条(剖面校验) 未通过剖面校验的记录禁止 (MUST NOT) 发布。剖面校验结果计入数据集的质控摘要。
第七条(元数据标准的对接) 数据中心应当 (SHOULD) 以 DataCite 元数据、DCAT 与 GB/T 30523 科学数据元数据格式输出元数据,并对接中国科学院科学数据中心体系的元数据规范;各输出格式的启用时间由数据中心在门户公告。
第八条(领域语义) 物理量、单位、坐标与时间基准应当 (SHOULD) 以《聚变科学数据元数据规范》规定的语义标识表达,并给出与 IMAS 数据字典的映射。
标识符 (Identifiers)
第九条(数据集标识) 每个发布的数据集版本必须 (MUST) 注册 CSTR 持久标识符,应当
(SHOULD) 同时注册 DOI;另必须 (MUST) 有一个指向最新版本的概念级标识符。DOI 的命名空间暂定为 fsd,形如 10.<注册前缀>/fsd.<记录号>;DOI 注册前缀与
CSTR 前缀以注册机构的分配为准。
第十条(解析) 标识符必须 (MUST) 解析到数据集版本的落地页,落地页同时提供人读页面与机读元数据。已发布的标识符禁止 (MUST NOT) 失效:原则上解析到该版本的落地页;因法律问题隐藏的解析到说明页,撤回或删除的解析到墓碑页。
第十一条(测试标识) 测试环境发出的标识符禁止 (MUST NOT) 迁移为正式标识符,也禁止 (MUST NOT) 出现在正式发布的元数据中。
第十二条(作者与机构标识) 数据中心应当 (SHOULD) 以 ORCID 或 CSTR 标识作者,以 ROR 标识机构。
公开、许可与收割 (Openness, Licence & Harvesting)
第十三条(公开) 元数据原则上公开,包括访问级别为受限、合作、平台内处理与仅元数据的数据集;元数据中含受控内容的,按《聚变科学数据分类分级指南》删去该内容后公开。
第十四条(元数据许可) 公开的元数据以 CC0 1.0 提供,任何人可以免费复制、收割与再利用,无需另行授权。
第十五条(收割接口) 数据中心必须 (MUST) 提供 OAI-PMH 2.0 收割接口,至少输出 oai_dc
与 DataCite 两种格式,支持按日期与集合增量收割;并提供 REST 目录接口,两者对同一数据集版本返回一致的元数据。
第十六条(仓储描述) 数据中心必须 (MUST) 提供仓储级可发现性描述,包括 OAI-PMH
Identify 响应、DCAT 目录记录、落地页内嵌的 schema.org Dataset 描述与站点地图,并可以
(MAY) 向 re3data 等综合目录登记。
更正、问题标注与保存 (Correction, Issue Notices & Retention)
第十七条(更正) 已发布版本的元数据错误以发布新版本更正;不改变数据内容的元数据勘误可以 (MAY) 就地更正,但必须 (MUST) 保留更正前的元数据并记录更正内容、时间与更正人。
第十八条(问题标注与法律处置) 存在已知问题的版本必须 (MUST) 在落地页与元数据中加注问题说明、标注日期与推荐的替代版本,收割接口必须 (MUST) 同步提供该标注。因法律问题隐藏、撤回或删除的版本,收割接口必须 (MUST) 以 deleted 状态报告,而非使其从响应中消失;墓碑页元数据至少包括标识符、标题、发布日期、处置类别与替代版本,处置的具体理由可以不公开。
第十九条(元数据保存) 已发布的元数据与其全部历史版本按《聚变科学数据中心保存政策》永久保存。
附则 (Supplementary Provisions)
第二十条(修订) 本政策的修订按《聚变科学数据中心管理办法》的程序以新版本发布。
第二十一条(生效) 本政策由聚变科学数据中心(筹)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