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政策

聚变科学数据中心采集政策(Fusion Science Data Center Collection Policy)

草案,依托机构尚未发布,不具效力。

草案

本文为数据中心项目组起草的草案,经依托机构审议、由聚变科学数据中心(筹)正式发布后方生效。发布前本文不约束任何用户、提供方或数据集。

总则 (General Provisions)

第一条(目的) 为规定数据中心收录和保存哪些数据、依据什么准则收录,依据《聚变科学数据中心管理办法》制定本政策。

第二条(学科范围) 数据中心收录磁约束聚变及相关等离子体物理领域的科学数据。惯性约束聚变装置数据不在收录范围内。

第三条(原则) 收录遵循「按需选取、质量先行、权属清晰、存疑不入」的原则:数据中心不以体量或时间顺序全量搬运存量数据,而按本政策的准则选取,选取结果可审计。

收录范围 (Scope of Collection)

第四条(数据类别) 数据中心收录《聚变科学数据分类分级指南》规定的五类数据:装置实验数据、模拟数据、文献与研究语料、标准与知识、加工产物(数据集、标注、模型)。

第五条(来源) 数据来源包括:

表 1 数据来源。

来源 收录内容 权属与授权
依托机构运行的实验装置(EAST) 按选取规则选定炮次的诊断、控制、分析与模拟数据;按需选取的相机图像 依托机构权属
依托机构在建装置 装置投入调试与运行后新产的调试与实验数据,按统一入口规则随产随收 依托机构权属
外部机构(高校、科研院所、装置运行单位、企业) 装置实验数据、模拟数据、标注与分析结果、学位论文 逐机构签订汇交协议
国际合作 经逐项核查、权益清晰的合作数据 以合作协议与合作方书面同意为准
数据中心自身加工 由上述数据加工形成的数据集、标注与模型 继承来源的权属与级别

第六条(排除范围) 下列数据不予收录:

  1. 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(当前阶段不支持涉密数据纳管,为后续工作);
  2. 装置工程与磁体数据,以及在建装置建造阶段的工程数据;
  3. 权属或使用条款不明、核查未通过或存疑的国际合作数据;
  4. 未签署汇交协议的外部机构数据(意向函不作为收录依据);
  5. 无法满足最低元数据要求(《聚变科学数据中心元数据政策》)或无法定级(《聚变科学数据分类分级指南》)的数据;
  6. 含可识别个人信息且未取得合法授权的数据。

收录准则 (Collection Criteria)

第七条(选取规则) 装置实验数据按下列规则从存量中选取,选取结果形成入集清单:

  1. 按需求:由使用场景提出信号清单,一个信号至少被一个场景需要才有收录理由;
  2. 按质量:候选炮次须为有效放电,清单内的关键诊断可用且带标定记录与单位,可在选取阶段判定的质量判据先行筛查;
  3. 按工况覆盖:按关键运行参数分箱、按箱配额抽取,稀有事件所在炮次优先,同时保留足量正常放电作对照;
  4. 近期优先:同一分箱内优先选取近三年的炮次,以数据集版本发布日为基准日、向前满三年;
  5. 基准留出:用于基准测试的实验轮次整轮留出,不进入训练用清单。

第八条(入集清单) 入集清单必须 (MUST) 逐条记录入选理由、所属分箱与来源,随数据集版本归档,供外部复核。

第九条(外部机构数据) 外部机构数据按提供方与数据中心签订的汇交协议收录,协议至少约定:数据范围与分级、汇交方式与频度、用于模型训练与数据集分发的许可、署名与引用、撤回与更正机制、争议处理。外部机构可以选择汇交、就地加工或「可用不可见」三种方式,具体见《聚变科学数据汇交管理规范》。

第十条(国际合作数据) 国际合作数据按「逐项核查、分类处理、存疑不入」办理:逐项核对合作协议关于数据归属、使用范围、再分发与发表的条款并形成核查记录;协议未涉及模型训练或数据集分发用途的,须取得合作方书面同意;核查通过的按协议允许的范围定级,核查未通过或存疑的不收录。

第十一条(文献与语料) 文献与研究语料只收录开放获取、已获授权或依托机构自有的文本;学位论文另经作者授权。

优先次序与复核 (Priorities & Review)

第十二条(优先次序) 在存储与加工能力受限时,按下列次序收录:依托机构装置的高价值实验数据;支撑已立项数据集与使用场景的数据;外部机构协议数据;其他数据。

第十三条(复核) 数据中心至少每年复核一次收录范围与入集清单,复核结果报数据治理委员会;复核认定不再符合收录准则的数据,按《聚变科学数据中心保存政策》处理,已发布版本不删除。

第十四条(建议收录) 任何机构或个人可以向数据中心建议收录数据,数据中心按本政策评估后答复。

附则 (Supplementary Provisions)

第十五条(修订) 本政策的修订以新版本发布,历史版本保留可查。

第十六条(生效)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聚变科学数据中心(筹)负责解释。